我在二年级的时候,我交了两最好的朋友、她们的名字是 JAZZ 和 JAPAN。 我们总是互相照顾。我们互相依赖着对方。 事实上我们今天仍然是好朋友,我们认识了有17年了。 即使我们没有去同样的高中或大学,即使我们不在同样的国家,即使我们现在很少谈话,我们仍然是最好的朋友。当我们现在在一起的时候,我们还是能够像 在二年级时那样一起玩耍。
这是我最喜欢的童年记忆之一。那是一个星期六,我们三个女孩子都在补习班学习。那天,我在等我爸爸来接我们三个。他迟到 了,所以我们想做一些有趣的事。学校规定没有大人在的时候,我们不能进教学楼,更不能进教室。但是,我们还是决定到里面玩捉迷藏。我们发现教室都锁上了,只有一间可以进去。我们三个偷偷地进去。我们小的时候最想做的事就是用记号笔在白板上写字。因此我们在那间教室的白板上画画,写好笑的句子。我们还写上了自己的名字。比如说JAZZ 爱什么什么老师之类的。
突然,我们听到我爸爸大喊大叫地找我们。 于是,我们就马上回家了.星期一的早晨,我来学校以后,一个老师叫我去找校长。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。进去校长的办公室一看, 发现另外两个同伙。我一看到JAZZ 和JAPAN就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在那里。 校长跟我们说 "如果一个人做不合法的事,那个人不应该留下自己的迹象,为什么你们在白板上留下自己的名字? 这不就是”此地无银三百两”吗”?"
我看着对方的眼睛,想到自己做了多么可笑和愚蠢的事。为什么我们没想到要擦去白板上的字。我们也没使用永久性的笔,很容易清除。这个经验永远印入了我们的脑海。我们遇上了麻烦,但它并没有那么糟糕。我们受到的惩罚是把那个教室打扫干净。我们觉得都还好。
”吃一堑,长一智”,我们学会了是下次做不合法的事的时候,不能留下任何证据, 而是用别的学生的名字。
-LiPing
